1、商业银行防范风险的必然要求
银行为防范金融风险、完善银行内部风险控制,对担保机构的资金实力、风险管理水平、信用度等需要有来自银行评级体系之外的评价。
在对担保业务规模控制和担保机构放大倍数的确定上,需要有可供参考的并能时时跟踪的外部评价。
2、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管的决策依据
政府对担保机构发展已逐步从上数量到提高质量转变,通过评级鼓励优秀担保机构做大,资金向其倾斜。
政府落实对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政策,客观上要有一个来自于第三方的可供参考依据。
作为主管部门,更好地监控担保行业风险、促进行业良性发展,规范管理,需要有外部客观评价。
3、是担保机构规范发展、优胜劣汰的有效手段
有实力的担保机构希望通过担保评级来实现优胜劣汰,清理扰乱担保市场、不规范竞争的担保机构,优化行业发展环境,突出自身竞争优势。
担保机构需要通过外部综合评价向银行、主管部门证明自身担保实力,从而争取更有利的与银行合作条件、争取更多的政府优惠措施等。
担保评级有利于促进担保机构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