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财务公司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二、发行条件
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健全有效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及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
(二)具有从事金融债券发行的合格专业人员;
(三)依法合规经营,符合银监会在关审慎监管的要求;
(四)设立1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申请前1年利润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且有稳定的盈利预期;
(五)申请前1年不良资产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资产损失准备计提充足;
(六)申请前1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七)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八)无到期不能支付债务;
(九)发行金融债券后,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十)银监会规定的其它审慎性条件。
三、管理规定
2005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其中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做了相关的规定。2007年7月13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为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债券发行,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7]58号),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进行了补充规定。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由银监会受理、审查资格,申请发行金融债券的财务公司应向所在地银监局提交申请,由银监局受理、初审后,报银监会审查并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行和交易进行监督管理,未经人民银行批准,金融机构不得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金融债券。
上述文件规定,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一般应当由财务公司的母公司或其他有能力担保的成员单位提供相应担保。财务公司金融债券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发行可以采取一次足额发行或限额内分期发行的方式。财务公司已经发行、尚未兑付的金融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100%,发行金融债券后,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财务公司金融债券的发行应由具有债券评级能力的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金融债券发行后信用评级机构应每年对该金融债券进行跟踪信用评级。如发生影响该金融债券信用评级的重大事项,信用评级机构应及时调整该金融债券的信用评级,并向投资者公布。发行金融债券时,发行人应组建承销团,承销人可在发行期内向其他投资者分销其所承销的金融债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金融债券的登记、托管机构。发行人应在金融债券发行前和存续期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应通过中国货币网、中国债券信息网进行。
四、需要报送的文件
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应向银监会、人民银行报送下列文件:
(一)发行金融债券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财务公司股东会发行金融债券的决议;
(四)募集说明书;
(五)有关担保协议及担保人资信情况说明;
(六)财务公司和担保人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
(七)发行公告或发行章程;
(八)信用评级报告和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九)承销协议或者意向书;
(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其他文件和资料。
五、财务公司金融债券信用等级的设置及含义
财务公司的债项评级主要是指金融债券评级。债券评级需要通过分析财务公司整体实力并结合特定的债务条款和保护性条款来评估偿付能力,确定其信用等级。财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划分为三等九级制,分别为:AAA、AA、A、BBB、BB、B、CCC、CC、C。
各等级含义如下:
AAA级: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AA级: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A级:偿还债务能力较强,较易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较低。
BBB级:偿还债务能力一般,受不利经济环境影响较大,违约风险一般。
BB级:偿还债务能力较弱,受不利经济环境影响很大,有较高违约风险。
B级: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大地依赖于良好的经济环境,违约风险很高。
CCC级: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度依赖于良好的经济环境,违约风险极高。
CC级:在破产或重组时可获得保护较小,基本不能保证偿还债务。
C级:不能偿还债务。
除AAA级,CCC级以下等级外,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
六、财务公司金融债券市场状况
截至2009年末,共有12家财务公司发行了合计375亿元的普通金融债券,占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量的5.27%。财务公司金融债券信用等级全部为A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