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商法人,企业行为应遵从商行为逻辑。对于商人来讲,诚实信用是一条“帝王”法则,它不单是一项道德准则或法律原则,而且还包含了深刻的经济内涵,为天下昭示了“商道”。所以商人始终把“诚招天下客,义纳八方财”作为金科玉律。并在此理念的指导下,建立起了现代商业信用制度、银行信用制度、信托制度等。商人的诚信精神甚至给整个社会都带来了“睦邻效益”。
企业诚信是市场主体之间按照契约履行承诺时发生的一种信赖关系,是企业在市场交易活动中要严格遵守的市场准则。因为诚信使得商人的各种交往和交易行为即商业行为有了自然的规范,商业文明由之而诞生并不断发展。
“人无信不立,政无信不威,商无信不富”,因此,诚信成了企业生存和国家治理的基本准则。
在我国的历史文化中,“诚”和“信”作为伦理规范和道德标准,是分开使用的。宋代理学家朱熹认为:“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即“诚”就是忠实于自己的状态,真实于自己的情况,不违背自己的良心,不欺骗自己。孟子将“信”作为处理五种人伦关系的规范之一,信的基本含义就是“不欺人”,有两个基本要求:一是说真话,二是信守承诺。之后在《逸周书》中,将“诚”和“信”组合到一起,是指诚实不欺、讲求信用。
由于我国长期商品经济不发达,我国的民族文化是典型的自成一体的封闭性“大陆民族文化”。因此,我国诚信与宗法等级、家国一体、血缘亲情以及自给自足的农业社会紧密联系,加之人们交往范围(乡邻、亲属)的局限,中国人的诚信往往凸显着亲缘和地缘维系的“熟人社会”特征。
在古代西方,“诚”的英文单词是“honesty”,表示“诚实、正直、真诚”的意思。“信”的英文单词是“credit”,表示“相信、信任、信赖”的意思。“诚信”的英文单词是“honesty and credit”,表示为真诚守信的意思。
由于近代西方工商业比较发达,世界交流频繁,形成了一种典型的开放性“海洋民族文化”,这种文化使西方社会结构网络化,工商业经济发达化。由此,人们逐渐认识到社会经济秩序要正常运转,人人平等是根本保障,而契约是实现人人平等的最有效手段,如果人们在社会经济合作中能奉行诚信原则,以契约的形式按规则办事,不受主观情感的左右,所有人的利益实现就可能最大化。因此,近代西方的诚信摆脱了血缘关系的天然脐带,人们的求利欲望得到了自觉而合理的引导制约,从而形成了西方的契约文明,这种契约文明又推动了信用经济的发展。
在诚信的商业解释中,诚信均与“正直”“诚实”“守信”有关,但诚信应该是一种完善的、整体的、不可分割的企业状态。有学者指出,诚信是指企业符合诚实、守信、正直和精诚内涵的程度。一是诚实:实事求是、说真话、发布全面的信息;二是守信:言而有信、言出必行,行为和承诺要保持一致;三是正直:做事秉公方正,没有任何私心杂念,不断章取义;四是精诚:诚信的行为要持之以恒,保证连贯性和可持续性。企业诚信是在企业生产、销售、售后服务整个过程中体现诚信的品德,做到保证质量,不以次充好,不掺杂使假,不生产、不出售变质和有害顾客身体健康的商品;秤满量足,不少秤短尺,不克扣顾客;价格合理,按质论价,质价相符,不质次价高,不变相涨价;明码标价,按价出售,童叟无欺。在商品的宣传介绍和广告中实事求是,不夸大其词,不欺骗顾客;实行合理的退换制度和售后服务制度;遵守合同,严格践约,信守诺言,不明遵暗违,不随意毁约。
诚信是企业合作的基石。“诚信”是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可存续的基础。正所谓“诚招天下客”。管子曰:“非诚贾不得食于贾”,不讲诚信的企业或许“可谋一时之利”,但定会失去长久之利;一个只知唯利是图的企业,不可能有牢固的合作伙伴,不可能获得长足发展。
诚信是企业宝贵的无形资产。《史记·货殖列传》中说:“贪贾三之,廉贾五之”,这是由于“廉贾知取予,贪贾知取而不知予也。夫以予为取,则其获利也大”,由此可见, “誉从信中来”,“财从誉中取”,信誉能够降低交易成本,美誉能增强企业吸引力。
诚信是企业参与全球化的保证。我国加入WTO时有两项主要承诺:一是遵守规则;二是开放市场。但我国企业目前最大的问题:一是不懂规则,犯了规还不知道错在哪里;二是不按规则办事,犯了规还强词夺理。现代企业要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规则,树立诚信的规则意识是开展国际化经营的基本要求。
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必须要以诚信为本,这是亘古不变的法则,所以,诚信是企业之魂。企业实现诚信无外乎依赖“内约束”和“外约束”两种机理。
强化诚信理念的“内约束”。据美国管理学会调查,“诚实正直”是最被推崇的三项企业家品质之一,具体表现为:忠诚老实、实事求是、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胸怀坦荡、光明磊落。诚信的企业家表现出更多的领导魅力,增强员工的依赖感,提高企业的凝聚力。企业家的诚信理念可以培育诚信的企业。
建立监督、惩罚体系“外约束”。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库,搜集企业的信用记录,并通过互联网可以查询,重点考核企业是否出现重大诚信问题;在提倡企业诚信建设的同时,辅以必要的立法和行政措施,制定具体的企业诚信奖罚措施;报纸等新闻媒体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如:设立曝光台等),倡导诚信风尚,让诚信的观念深植于企业治理之中。
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外约束”。政府要讲诚信,政策不能朝令夕改,企业就能很好地把握政策取向,减少揣测成本,考虑长远利益的同时减少诚信缺失的发生;政府要减少不必要的干预和地方保护主义,为企业创造公平的经营环境。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细胞”,企业必须正确认识、遵从并依赖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和路径,才能健康持续生存发展。成熟和发达的市场经济必须要有数量众多“内约束”力强大的企业,即有灵魂的企业。
诚信是企业的灵魂,诚信是良性社会的实现机制,诚信是利益的真实路径,诚信是人类福祉的根本源泉。
(作者系兰州工业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